基本建设处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2020-04-14  兰州大学基建处

为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,严格党员管理,加强党员教育,规范党内政治生活,根据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及学校关于党建工作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
 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“三会一课”包括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、党支部委员会议、党支部党小组会议、党课。

第二条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;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;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;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,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。

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,若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随时召开;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,由组织委员记录,全体党员参加。

第二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精神;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计划,检查、总结支部阶段性工作;分析研究党员、群众的思想状况;研究党支部建、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;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。

支部委员会会议至少每月召开1次,支委会或支部书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随时召开。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,由组织委员记录,全体支部委员参加。

第三条 党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支部的安排,学习布置的学习内容,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、要求和反馈;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。

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,党小组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随时组织召开,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,指定小组成员记录,党小组全体成员参加。

第四条 党课的主要任务是联系根据支部实际,对党员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;进行理想信念、宗旨意识、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;进行党风、党纪、党规和党风廉政教育。

支部党课由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,由支部书记主持,组织委员记录,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。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讲授,也可以邀请专家讲授,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水平高的党员讲党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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