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常识-基础篇(十)
房屋各部分高度的确定
房间的净高和层高
人体活动要求:
房间净高不低于2.20m
卧室净高常取2.8~3.0m,但不应小于2.4m
教室净高一般常取3.30~3.60m
商店营业厅底层层高常取4.2~6.0m,二层层高常取3.6~5.1m左右。
家具设备的影响:
学生宿舍通常设有双层床,层高不宜小于3.25m
演播室顶棚下装有若干灯具,为避免眩光,演播室的净高不应小于4.5m。
采光通风的要求:
进深越大,要求窗户上沿的位置越高,即相应房间的净高也要高一些
当房间采用单侧采光时,通常窗户上沿离地的高度,应大于房间进深长度的一半;当房间允许两侧开窗时,房间的净高不小于总深度的 1/4。
内墙上开设高窗,或在门上设置亮子等,改善室内的通风条件房间。
公共建筑应考虑房间正常的气容量,中小学教室每个学生气容量为3-5M3/人,电影院为4-5M3/人。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、面积大小及气容量标准,可以确定出符合卫生要求的房间净高。
结构高度及其布置方式的影响:
在满足房间净高要求的前提下,其层高尺寸随结构层的高度而变化。结构层愈高,则层高愈大:结构层高度小,则层高相应也小。
坡屋顶建筑的屋顶空间高,不做吊顶时可充分利用屋顶空间,房间高度可较平屋顶建筑低。
建筑经济效果
在满足使用要求和卫生要求的前提下,适当降低层高可相应减小房屋的间距,节约用地、减轻房屋自重,节约材料。
从节约能源出发,层高也宜适当降低。
室内空间比例
房间比例应给人以适宜的空间感觉。
不同的比例尺度往往得出不同的心理效果。
处理空间比例时,可以借助一些手法来获得满意的空间效果。
文章来源:《房屋建筑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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